1、土地規模經營,產銷訂單化。以現代農機合作社為基礎的土地規模經營,為土地創造更多效益創造了條件,農民土地入社給農民帶了不比原來少的收入,解放出來的勞動又創造了新的價值,也推進了土地進一步的流轉。以訂單的形式,農業企業年初下訂單,年底收貨農產品。同時可以從企業先期得到生產所需的農資,極大地解決了合作社資金投入大問題,同時也解決了農業企業原料的質量問題。
2、農機技術包社,職能服務化。針對現代農機合作社的實際情況,農機局實施局長包鄉鎮、技術人員包合作社方式,全程技術指導的辦法,轉變農機管理工作職能,變檢查、監管為技術服務,成立6支農機服務隊,為農機合作社提供技術指導,保障合作社機械設備正常運作。
3、優秀技術推廣,效益最優化。土地的規模化經營依靠的就是標準化和新技術。只有更好的運用新技術、種植高產值的品種才能為合作社創造出更高的效益,為企業提供合格的原材料。農機局以合作社為抓手,在政策和技術上引導,促成了東明合作社采用大壟雙行技術密植“德美亞1號”玉米,2013年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豐順現代農業有限公司以高于市場價格上門收購,讓農民增加了收入,企業也得到了優質的生產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