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企業在具備政府規定的基本條件基礎上,須全部提供所在地商務部門出具的加工能力證明,根據需求實際填寫申請需求量。配額獲批后當年要按要求全部完成進口,如獲得配額后未使用或未全部使用,國家將根據情況給予相應處罰,在今后數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配額申報(包括不受理一般貿易配額),或減少配額分配數量。
2.糧食一般貿易配額申報
糧食進口配額申報均依據企業競買政策性糧食情況進行分配。
競拍時間:2015年1月6日-8日。
競拍內容:小麥200萬噸,玉米500萬噸,秈稻400萬噸,粳稻400萬噸。
競拍與配額掛鉤方式:
企業配額分配數量=企業實際競拍數量*配額分配系數
配額分配系數=【各品種非國營進口數量-加工貿易優先安排配額數量】/各品種專場競拍成交基數。
各品種專場競拍成交基數=7個主銷區所有合格企業實際競買數量*1.2+其他地區所有合格企業實際競買數量
玉米競拍成交基數=(7個主銷區所有合格企業實際競買數量+四家燃料乙醇生產企業實際競買數量*1.2)+其他地區所有合格企業實際競買數量。
3.糧食進口配額其他要求:
對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廣東和海南主銷區和4家燃料乙醇生產企業(中糧肇東、吉林燃料乙醇、安徽豐原和河南天冠)申請適當提高分配系數,即進口配額申請數量不得超過競買政策性糧食數量的1.2倍;其他地區企業進口配額申請數量不得超過其競買政策性糧食的數量。
企業競買的國家政策性糧食出庫后,方可憑合同、發票和驗收確認單到配額管理機構申請打印配額證。
在進口環節有不良信用記錄者一律不得申請。
競買的糧食配額可以自由支配,但配額仍需自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