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此次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倉庫(廠庫)征集的地域范圍為: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山東、河北、河南等省的玉米淀粉生產企業及倉庫。符合條件且愿意開展玉米淀粉期貨交割業務的企業,于2014年12月1日前將規定材料寄(送)大商所,大商所將根據材料和考察情況,擇優選用。
根據通知,指定交割倉庫(廠庫)申請人在財務要求方面,應當提供符合條件的擔保單位,申請人及其擔保單位注冊資本及凈資產均不得低于1000萬元,申請人應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沒有到期未清償的債務等內容;在庫容要求方面,包括倉庫申請人的總庫容、最低保證庫容應當達到交易所的要求;申請設立玉米淀粉期貨交割庫廠庫的生產企業,生產能力應當達到交易所的要求,需滿足財務狀況良好、生產規模較大、商品化率較高、交通便利等條件。
此前大商所已發布通知,就玉米淀粉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內容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此次公開征集指定交割倉庫(廠庫)應為大商所籌備和推動玉米淀粉期貨合約上市交易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