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近日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其中鼓勵利用“地溝油”生產液體燃料。該條例將于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第66條規定,“利用餐廚廢棄物生產的生物液體燃料,符合國家標準的,石油銷售企業應當將其納入燃料銷售體系。”
根據該條例解釋,餐廚廢棄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這些是我們日常所說的“地溝油”的一種。
黑龍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忠睿介紹,現在利用“地溝油”提煉生物質燃料的技術已經比較成熟,能夠生產汽油、柴油,甚至航空燃油,用“地溝油”煉制的生物質燃料是一種再生能源。
羅忠睿表示,黑龍江省政府對“地溝油”收購企業實施特許經營管理,不允許社會上無許可的企業和個人收購“地溝油”,從源頭上堵住“地溝油”流向。同時,政府給獲許可的“地溝油”煉油企業一定補貼和稅收優惠,讓其收購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然后,通過立法將這些合法煉制出來的燃料納入銷售體系,并對私售“地溝油”的商家進行嚴厲處罰,保證“地溝油”不會流入不法商販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