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糧收購工作已經全面展開,為認真貫徹落實“五要五不準”糧食收購守則,全力保障夏糧收購中心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好糧食收購市場秩序,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等部門《關于印發2015年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國糧調〔2015〕80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油菜籽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調〔2015〕99號)精神,現將組織開展夏糧收購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重點
(一)政策宣傳情況。檢查各地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有無通過有關媒體主動做好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宣傳,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售糧農民和社會監督。檢查糧食收儲企業收購場所是否做到價格上榜、標準上墻、樣品上柜,做到隨到隨收,讓農民交“明白糧”“舒心糧”。
(二)驗質檢斤情況。檢查糧食收儲企業驗質檢斤程序是否規范、公開透明,填寫收購憑證和收購發票是否規范統一,項目內容是否齊全,憑證上各環節簽字有無缺失,堅決打擊虛假收購、以陳頂新,先收后轉等各種形式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糧款支付情況。檢查糧食收儲企業是否做到讓農民知曉結算方式,并現場及時結算售糧農民糧款,讓農民手中的糧食售得出、糧款拿得到,絕不允許出現拖欠糧款或給農民“打白條”的現象。
(四)收購進度情況。檢查委托收儲企業在預案執行期間是否做到每5日將實際收購進度數據,抄報所在地的市(地)或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委托收儲企業和租賃庫點是否存在糧食入庫進度與企業實際倉容不符的情況。
(五)案件受理查辦情況。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市、縣開展夏糧收購監督檢查工作情況,以及受理、查辦舉報反映涉糧問題情況,是否做到舉報案件有登記、有查辦、有結果、有反饋。
二、工作要求
做好夏糧收購工作是各級糧食部門的一項中心工作,在當前我國夏糧連續多年豐收,糧食庫存充裕,企業倉儲壓力大,農民增收難度大的情況下,各地要把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把做好夏糧收購和監督檢查工作作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具體行動,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加大收購檢查工作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切實維護好夏糧收購市場秩序。
(一)加強收購組織領導。加強對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加強與農發行、中儲糧以及價格、工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齊心協力,共同做好專項檢查工作。
(二)切實保證政策執行到位。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深入夏糧收購現場,對收儲庫點正在收購和入倉的夏糧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收儲企業遵守“五要五不準”糧食收購守則,建立檢查工作檔案,詳實記錄檢查時間、對象、結果及處理情況等,認真落實國家收儲政策,讓種糧農民有效益、不吃虧、得實惠。
(三)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執行夏糧收購政策打折扣,特別是“打白條”、壓級壓價或抬級抬價坑農害農以及“以陳頂新”“先收后轉、低收高轉”“轉圈糧”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對違規的國有糧食企業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嚴肅處理。
(四)加強層級監督檢查。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完善專項檢查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落實到人。對因督促檢查工作不力導致夏糧收購出現重大問題和惡劣影響的,要依法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檢查人員不作為、不公正執法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督導和巡查,重大違規問題要直接組織檢查,提高檢查工作的威懾力,并及時上報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查處的重大案件。國家糧食局將適時對部分地區進行抽查,并對有關地市(區、縣)《監督檢查工作日志》等檢查工作資料進行調閱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