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深入黑龍江省五常市當地調查采訪發現,目前五常大米造假出現了升級版
五常大米之亂,既包含大米產業品牌保護和監管的困境,也體現了大米生產和銷售環節所衍生的這條灰色利益鏈的野蠻生長。
外地糧勾兌五常大米
近年來,市場上的黑龍江五常大米造假泛濫。這些問題大米包括“雜牌米+香精”,以及“調和米”摻假等。一個重要的造假手段,是收購外地的水稻到五常并倒賣給當地大米加工企業,再勾兌成五常大米進行銷售,從中賺取豐厚的利潤。
6月4日,在五常市公安局啟智派出所,李潤民接受了采訪。李潤民稱,他的兒子李赫奇在做水稻生意,一再強調自己并沒有參與倒賣水稻。
去年,李赫奇畢業后沒有找到正式工作,一直在家待業。10月,秋收季節,看到有人從外地往五常販賣水稻,賺取大筆利潤,于是李赫奇也開始想做水稻生意。
“兒子大概湊了八九十萬元,他就開始倒騰水稻。”李潤民告訴記者。
李潤民介紹,在生意好的時候,每車水稻能掙到3000元~5000元;但在不好的時候,還有可能賠錢。收購的水稻一般是從黑龍江佳木斯、牡丹江、依蘭附近購買的“假長粒”,也有部分是在五常當地賣的稻花香。
官員涉嫌擔任掮客
2014年底,有媒體曝光五常大米勾兌事件,五常市開始嚴查從外地將水稻運往五常的車輛。
李赫奇和邱實從外地往五常販賣水稻也發生在此期間。據調查,目前從外地向五常販賣水稻已經形成巨大的利益鏈。
這些“隱形米商”從外地收購水稻,再倒賣給五常市的加工企業。這樣一轉手,一斤水稻可以掙0.3元~0.5元,每車水稻最低裝載在30噸以上,每車水稻能掙1.8萬~3萬元。
對于倒賣外地大米到五常再進行勾兌、造假的行為,五常市政府部門也曾組織工商、質檢、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打假,甚至采取了“四門落鎖”的方式封鎖外地水稻進入。
知情人表示,盡管政府采取封堵措施,但勾兌、造假現象并未得到遏制。參與者既有個人,也有企業,甚至有個別政府官員也參與其中。
五常市糧貿商業街上聚集了多家水稻種子經銷處以及大米銷售企業,某家企業負責人直言不諱地表示,五常市某位現任官員擁有該企業的股份。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五常市的一些官員或明或暗參與當地大米種植、生產和銷售,有的官員在大米加工企業持有干股,有的則是通過親屬持股,甚至有些官員以顧問的身份在企業中擔任職務。
“近些年五常勾兌大米催生了大批掮客,這些掮客大多有政府官員背景,暗中操縱大米的買賣。這些五常市的掮客能從外地收稻,并且順利通過政府設置的關卡,再賣給五常市的加工企業。”上述知情人說。
“調和米”的監管困局
知情人士透露,在五常市,往大米里加香精、蠟等添加劑的造假行為現在已經很少。一些企業為了逐利又開始打“擦邊球”,現在更普遍的造假方式,是將不同品種水稻摻在一起加工成五常大米。
“現在最難治理的造假是勾兌大米,也就是‘調和米’。這種造假現在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他說。
6月3日,針對“調和米”問題,五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趙春雷表示,目前國家大米質量標準是(GB1354-2009),而五常大米因其質量好,執行的是更高的國家推薦性標準(GB/T19266-2008)。雖然五常市政府部門不允許企業“摻米”,“但企業摻米違犯了哪條法律呢?”
他進一步表示,五常其他水稻摻稻花香,執行國家推薦性標準,標注“五常大米”,是合法的;外地稻摻稻花香執行國家標準,不標注“五常大米”也是合法的;而外地稻摻五常其他稻,執行國家質量標準,不標注“五常大米”也沒有違法。對于符合質量標準的大米,政府部門沒有權力阻止其加工和銷售。
“‘調和米’就是一種造假行為,政府是絕對不允許大米加工業企業在五常本地生產‘調和米’的。”五常市農業局副局長王汝壯卻表達了另一種不同的看法。
“‘調和油’是指質量比較高的油品,而‘調和米’則帶有調侃的意味吧。”王汝壯說,大概六七年前,政府開始在市場上發現了五常“調和米”。“生產‘調和米’是政府堅決不允許的,質檢、工商部門都會進行嚴格監管的,‘調和米’實際上是一種造假行為,影響政府信譽”。
對于五常大米品牌保護以及監管問題,記者聯系了五常市市委書記辛敏超進行采訪,其未予置評。更多相關信息,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環球糧機網:http://m.jpdesig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