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辦法公布
2014年08月28日05:49 來源:經濟日報
本報北京8月27日訊記者林火燦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公布了2014年農產品[0.79%資金研報]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的有關事項。
公告指出,持有2014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
獲得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告
2014年第12號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現予以公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2014年8月24日
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3年第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2014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數量、申請條件和分配原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3年第39號,以下簡稱《分配原則》)、《2014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商務部公告2013年第68號,以下簡稱《分配細則》)中的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持有2014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
二、獲得本公告第一條所列商品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需提供進口報關單復印件)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14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三、申請者需在9月1日至15日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地?。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遞交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申請格式依照附件《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表》的有關規定填寫。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對申請者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后,于9月1日開始將符合條件的申請通過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計算機管理系統分別進行申報,并于9月20日前將申請按時間順序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分別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五、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按照網上申報的順序對用戶交回的配額進行再分配。10月1日前將關稅配額再分配的結果通知到最終用戶。
當符合條件的申請數量總和小于關稅配額再分配量時,每個申請者的申請均可獲得滿足;當符合條件的申請數量總和大于關稅配額再分配量時,根據《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的有關規定,按照先來先領的原則進行再分配。
六、再分配關稅配額的有效期等其他事項按照《暫行辦法》、《分配原則》、《分配細則》執行。
七、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再分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實施;食糖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由商務部以及各?。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廳(外經貿廳)組織實施。
附件: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表
2014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表
申請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企業名稱: |
申請農產品配額名稱: |
□ 2013年有該農產品一般貿易進口實績者 |
□ 2013年有該農產品加工貿易進口實績者 |
□ 2013年無該農產品進口實績者 |
一
般
貿
易 |
申請數量: |
加
工
貿
易 |
申請數量: |
報關口岸:① ② |
報關口岸:① ② |
企業注冊地址: |
注冊資本: |
工商注冊號: |
聯系電話: |
企業性質: □國有 □股份制 □民營 □外商投資 |
企業類型: □生產企業 □貿易企業 |
以下由生產企業填寫: |
2013年企業產品
及生產能力
(注:棉花填紡錠數) |
產品名稱: |
所需進口農產品名稱: |
日產量(噸): |
日需要量(噸): |
年產量(噸): |
年需要量(噸): |
該產品年銷售額(萬元): |
以下由有加工貿易進口實績的企業填寫: |
2013年加工貿易配額 |
分配量(噸): |
2014年加工貿易配額 |
分配量(噸): |
實際進口量(噸): |
已完成進口量(噸): |
以下由有一般貿易進口實績的企業填寫(不包括代理進口): |
2013年一般貿易配額 |
分配量(噸): |
2014年一般貿易配額 |
分配量(噸): |
實際進口量(噸): |
已完成進口量(噸): |
以下由具有糧食批發零售資格的企業填寫: |
2013年糧食貿易年銷售額(萬元): |
2013年糧食進出口額(萬美元): |
2014年糧食貿易已完成銷售額(萬元): |
2014年已完成糧食進出口額(萬美元): |
是否同意對國外和國內應詢提供本企業配額申領數量 □是 □否 |
授權機構審核意見: |
填表說明:1、“2013年企業產品及生產能力”:指以申請進口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及生產能力。2、“日、年產量”及“日、年需原料量”:指企業2013年日、年產量及對進口農產品的日、年需要量。3、棉花申請企業在“日需要量”一欄,填紡紗設備的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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