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松下將向外派中國的日籍員工發放污染津貼,以PM2.5值作為依據,首發霧霾補貼。由于這一津貼覆蓋范圍不包括中國籍員工,便有輿論認為,松下區別對待,是歧視中國員工。但事實上,所謂霧霾補貼,本就是國外大型公司將員工外派駐華時發放的特殊地區津貼津貼,屬于常見的薪酬條件。
松下并非第一家就空氣問題補助員工的外國雇主,在京外籍雇員因霧霾天氣獲15萬元的特殊地區津貼,多國駐華使館發空氣凈化器。
松下霧霾補貼屏蔽中國員工沒錯。霧霾補貼作為一種特殊地區津貼,是跨國大企業、駐外使館將員工外派海外(特別時發展中國家)時,對員工所犧牲的生活水準的補償,本就有國別之分。2012年全球環境競爭力日本排名第6,中國87。松下的霧霾補貼旨在彌補“環境差”,根據國際公約和《歐洲聯盟非歧視指令》,不構成歧視問題。中國的霧霾已成全民健康殺手,相關職業保護和勞動補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一片空白,如今卻奢望外企“高覺悟”主動善待中國職工。
松下集團雖然首次將“霧霾津貼”問題拿到桌面公開化,但并非因空氣污染問題對外籍員工進行補助的第一家公司。在空氣污染問題上,許多企業都悄悄提高駐華外籍員工的福利,或者粉飾成“發展中國家津貼”,只是這些津貼未做公開聲明。
霧霾補貼屬于特殊地區津貼,是跨國大企業、駐外使館將員工外派海外(特別時發展中國家)時,對員工所犧牲的生活水準的補償,本就有國別之分。
特殊地區津貼的發放有據可依。美國法律對落后地區補貼規定了具體情況,“全球生活成本調查城市排名”為確定海外派遣員工薪酬津貼而發布
同樣供職于同一公司做同樣的工作,工作環境上有差異,且工作環境是雇方選定的,這對在環境較差的地方工作的員工不公平。外派雇主發放特殊地區津貼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彌補“環境差”,使得這些外派員工能夠在外派國保持與在本國相同的生活水準,或者對達不到的部分作出補償。且發放有據可依。美國法律中對美國政府對駐外人員落后地區補貼規定了三種情況:生活條件困難、物理環境困難和不健康的環境,比照華盛頓特區的生活標準制定的,最高值為35%,且額度還會根據匯率、所在國通脹率的波動而每月進行調整。而全球咨詢機構美世每年會發布“全球生活成本調查城市排名”,幫助跨國企業和政府機構確定其海外派遣員工的薪酬津貼。
2012年全球環境競爭力日本排名第6,中國87。松下的霧霾補貼旨在彌補“環境差”,根據國際公約和《歐洲聯盟非歧視指令》,不構成歧視問題。
中國國際化企業,派遣員工去環境更加惡劣的地域工作,也會有相應的補貼。且補貼的高低只與當地社會條件有關,并不會考慮對當地人“歧視”與否。中石油派駐南蘇丹員工的安全津貼高達每天500元人民幣,派駐伊朗的安全津貼也有每天150元人民幣。根據華為的“外派補助制度”,外派職工有離家補助、伙食補助等諸多福利,且補助的總額跟派駐地區的艱苦程度掛鉤,根據07年的數據,一個在國內工資5000元的華為員工,到非洲等艱苦地區派駐一年,每月至少可以獲得額外的補助超過23000元,在歐美地區降到14000元左右。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也規定駐外外交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津貼、補貼。
霧霾問題已成中國的全民健康殺手,相關職業保護和勞動補貼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仍一片空白,卻奢望外企“高覺悟”主動善待中國職工。
新型的職業病卻呈持續高發的態勢,環境危害首當其沖,而中國相關的制度卻相當滯后。以高溫勞動保護為例,現行全國性法規誕生于1960年,很多條文與現實已經嚴重脫節,雖然有關部門連年呼吁,目前仍無全面修訂的準確時間表。空氣污染導致的霧霾已成全民健康殺手,而相關職業保護和勞動補貼仍是一片空白。中國法律并沒有要求企業必須為員工發放霧霾補貼。2013年1月27日,湖南省人大代表李國武舅曾向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提交議案,建議給室外勞動者發放重度污染霧霾天氣津貼,也沒有下文。如今卻奢望外企“高覺悟”主動善待中國職工。
應該說這是一個強烈的信號,環境的不安全其實已經影響到人才落地以及投資者的信心,所以從松下給員工發霧霾津貼這件事上,我們與其關注所謂的歧視,倒不如認真反思霧霾天氣帶給中國投資環境的總體影響,這可能更亟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