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19100的目標價格,可以解讀出以下幾點意義:
1、19100元/噸的目標價格,低于去年的19800元/噸的標準。700元的降幅作為本身來講,并不算大,折合成籽棉也無非3毛錢左右,但象征意義非常大。早在目標價格設立當初,就給出了對目標價格的一個大前提,既是根據棉花種植成本來計算,保障棉農有適當利益。其實我們國家新疆的棉花種植成本到底是多少,恐怕N家機構可以給出N+1個結果。但有個事實是可以肯定的,就是植棉成本是趨勢性上漲的。那既然目標價格是從種植成本出發計算出來的,那么目標價格本身也應當同收儲價格時期一樣呈現趨勢性上漲。但本次目標價格的下調,可以想到的就是中央通過下調目標價格來說明,雖然植棉成本在上漲,但補貼不能追著成本走,而是通過下調補貼額度來倒逼種植成本。什么意思?簡而言之就是國家不會在當冤大頭了,不能棉花種植成本高,就提高補貼額度,而是要通過想辦法從其他方面去降低植棉成本,優化棉花種植結構。降低成本的方法很多,比如規模化、集約化種植等等。
2、19100的目標價格,對我國棉花期貨市場、紡織市場都起到了指引效果。在新年度目標價格公布之前,相信圈子里的人不少都在猜測新年度的目標價格會是多少。也相信19100左右的目標價格是預測范圍之內的數字。根據國家棉花市場監測系統的購銷數據表明,目前全國的銷售進度是57.2%,新疆的是58%,也就是表示目前仍有40%左右的棉花是待售狀態。個人認為在目標價格出來之前,市場比較沒底,不太知道新年度補貼情況到底如何,新年度種植情況又如何?現在目標價格出來,且價格還是比較高,新年度棉花產量可大概可以估計一二。這樣對于棉商對余下的棉花如何定價就有了一個參考范圍。從期貨價格上來看,各個期貨合約價格在消息出的第二個交易日均一改跌勢,止跌反漲,說明目標價格出臺對期貨市場提到了一定的提升作用。紡織方面,從博弈的角度上來講,由于目標價格較高,使得棉農在賣棉環節博弈力度減弱,籽棉收購價格有一定下滑空間,從而傳導出皮棉價格應當比沒有目標價格時要偏低,有利于紡織企業采購。
3、目標價格連續2年推出,也能從一個側面看出,中央以棉花作為試點實施目標價格補貼,對于如何合理化農產品定價算是下決心了。多年來,我國農產品價格都依靠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等措施保障了價格的平穩,但付出的代價是造成了價格體系本身的扭曲。隨著我國國家治理理念的提升,傳統辦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在保障農民利益的情況下,不扭曲市場價格的所需。因此,國家適時推出目標價格政策,以待探索出一種新的模式來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去年中央實施棉花、大豆目標價格補貼,由于處于政策初創期,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今年中央繼續通過實施目標價格來探索合理的目標價格補貼體系。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發改委表示進一步放開煙草價格,可見未來我國農產品價格,政府已經不會在直接管制,而是通過間接補貼的方法來補貼農戶利益。我國棉花應當把握目前歷史機會,棉花產業各個機構應該上下齊心盡快完善目標補貼政策的配套措施,積累經驗,好好發揮先鋒隊的模范效應。
另外,作為總結下去年的目標價格經驗來看,新年度目標價格補貼方面,仍有以下幾點需要完善之處:
1、目標價格政策在執行環節中,應該盡量減少中間環節,不能讓政策被機構所綁架。在去年的目標價格執行過程中,有些條例條規實則和目標價格本身無關,但相關機構通過巧立名目的方法,強行將目標價格與之相結合,所導致的結果就是搞的很多棉花產業圈子的朋友對目標價格本身有疑問,反而扭曲了目標價格設立的初衷。因此新年度的目標價格政策希望能夠真正的減少中間的一些不必要環節,秉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讓市場起到決定性作用,也希望機構方面能夠識大體,不要因私利而破壞了棉花產業發展的長遠大計。
2、補貼發放應當更加透明化、合理化、科學化。相信大家都還記得去年目標價格補貼是分多批發放到棉農手上去的。乃至于到最后都已經不清楚到底哪些是60%按面積算的,哪些是40%從量的部分。而且說到最后,最關鍵的市場價到底是多少,也沒有向社會公示。這不免讓棉花產業圈子里的大家蒙圈,作為一個政策的核心內容,到底政府認可的市場價是多少?是如何采集的?是否公證、客觀,作為政府政務公開環節,數據其實應該需要向社會公示。而且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是群眾應該是有知情權的,并且群眾也應該有反映問題的權利。從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的理念出發,政府權力運營應當在法律框架下執行。并且2015年兩會立法法的修改,也說明未來政府執法應該有法可依。既然上升到法律層面,一切就不得兒戲,必須按照規定辦事。所以希望新年度目標價格政策能夠真正的形成法律法規成型的東西,該公示的需要公示,不合理的地方需要改革,切莫藏著掖著,不利于產業發展。
3、目標價格政策在保障農民權益方面顯得捉襟見肘,應盡快完善其配套措施。雖然目標價格補貼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棉農收益,但是對面災害導致減產方面,引導棉農優良種植方面卻顯得比較乏力。迫切需要推出農產品災害保險和與促進大規模種植的配套措施。另外,目標價格政策對促進提升我國棉花競爭力來說,傳導效應不明顯。雖然可以通過集約化來拉低種植成本,使之低于平均成本。國際監測市場價是基于平均成本而來,這樣既可以以低于平均成本來賺錢利潤,還能拿到平均成本的補貼。但因為目標價格政策因為是60%按面積,40%按產量來補,就會相應的制約土地流轉。導致單產低于平均值的棉農,也傾向于選擇保有棉田拿補貼,而不是退出種植。因此,下一步目標價格政策推進的過程中,必須出臺相應的鼓勵土地流轉、集約化、規模化生產的配套措施,讓沒有競爭力的棉農選擇退出棉花種植。政府應該加強對于不適宜種植棉花的人轉到其他農作物或者其他產業的引導作用。
4、目標更多相關信息,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環球糧機網:http://m.jpdesign.cn價格政策與機采棉推廣存在并不匹配。按邏輯上來說,目標價格政策,棉農為了降低自己的成本,會大力使用機采棉技術。但我國現在機采棉技術遠遠談不上成熟,往往造成紡織企業不能很好的去用機采棉。作為機采棉的先鋒軍,兵團是機采棉大戶,然而兵團的棉花并不好賣。從政策效應來講,目標價格政策可以促進機采棉推廣,但如果棉農為了拿更多補貼,都選擇使用機采棉,那么棉花市場價格是能一定程度降低,然而紡織企業就不得不面對結構性棉花短缺的問題。所以如何在這兩難中去衡量,是否應當對目標價格政策進行進一步完善,是一個不得不去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