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定,各行政執法人員要確保每月至少聯系一次服務對象,認真梳理所聯系服務對象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指導改善;糧食行政執法人員負責對聯系包保的糧食經營者做好糧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后續管理,負責對聯系包保服務對象提供國家糧食政策的解答,提供糧食經營信息,指導其在合法經營的前提下做大、做強;各行政執法人員應嚴格按照《山東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人員行為規范》開展執法服務工作, 對執法人員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正確履行或不履行法定職責導致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發生的,將嚴格依照《山東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更多相關信息,還請您繼續關注我們的官方網站,環球糧機網:http://m.jpdesign.cn